今天介紹的小物三樣小物

都是自已在跑步初期的時後購入

全是我自已的私心推薦

IMG_20140427_115912.jpg 

去年剛開始跑步沒多久所報名的第一場山路大尖山5K

下面已經有兩樣我等等要介紹的小物

IMG_20131221_211421.jpg   

(一)SONY無線防水耳機MP3

sony 3.JPG sony 5.JPG

我剛開始跑步第一件購入的裝備不是"跑鞋"也不是"跑褲是"而是這個MP3無線防水耳機。

因為我跑步不能沒有音樂啊~~~(吶喊)

這是我一個人跑步的堅持。

每次利用下班時間到操場跑個30-40分鐘

因為無聊的繞圈圈,如果沒有音樂來替我解解悶,我大概繞三圈就想回家了吧。

在跑的過程中耳機的線會一直打到臉上

聽到的音樂還會有耳機晃動的聲音

跑超過10分鐘以上之後會一直流汗,耳機會一直載不住,直接從耳朵上滑下來。

幾次之後覺得載著耳機跑步很麻煩,於是就上網查查看是否有無線耳機,沒想到就讓我找到這個好用的小物了。  

IMAG2269.jpg IMAG2270.jpg  

每一場馬拉松我都會載著耳機,沒有耳機就覺得那裡怪怪的。

優點:

1. 超防水-跑馬最怕的下大雨也不用擔心,防水的程度連載著游泳都OK。(去年的富邦馬下大雨也是全程聽完9K)

2. 耳機裡有內鍵4G MP3,擺脫耳機線且不用帶耳機再帶手機。

3. 無線耳機,不會再有線在眼前晃啊晃。一體成形,不用擔心會過重,重量僅 29克。

4. 快速充電功能及8 小時音樂播放超長續航力。

5. 使用起來就像普通的MP3一樣簡單。

sony 2.JPG    

上下圖來源:SONY官方網站 

sony 4.JPG

哇嗚~一定要來造福一下女性觀眾,帥哥你好帥 (放錯重點)

缺點:

1.價格不是很可愛,需要心一橫才能購入。之前買前一代的時候,不管在網路上比價還是在SONY專櫃買價格都一樣,只有差在贈品不同,如果有週年慶或是百貨公司的活動的話,看是否多少再能折一些。

2. 要在安全且無聊的地方跑步比較適合載。例如:操場。如果在大街小巷跑步的話要自已多注意一些,因為耳機如果塞太進去耳朵裡面的話,會聽不到外面的環境音。

sony 6.JPG

去年買的時候只有出桃紅、白、黑藍,才過沒多久就出這麼多漂亮的顏色了。

上面黑金、紅金有點金屬質感的也很好看!

總而言之,雖然老師有說過跑步時要專注聽自已的呼吸聲及心跳聲,但是如果我有音樂的話續航力會比較持久啊~哈哈。

 

(二)MIZUNO手臂包

IMG_20131111_132743.jpg  

1962617_754232327921344_1417551345_n.jpg 1901244_754683354542908_286301513_n.jpg

相信手臂包這個東西應該很多人都有。

在還沒有GPS手錶時,都是用手機APP軟體來測里程數及時間。

所以這也是跑步不可或缺的一件實用小物。

雖然市面上有很多便宜的手臂包,但常聽朋友說從網路上買的便宜的手臂包,很多用沒幾次就開始崩壞。

我這個也是從去年用到現在,還是像新的一樣,我還是覺得多花一點點錢買一個耐用的東西會比較OK喲。

然後我的手臂包是一件衣服~哈哈,蠻可愛又特別的造型。

IMG_20140406_141042.jpg

mizuno.JPG  

原來現在也出這麼多種顏色了啊!   上圖來源:MIZUNO官網

 

(三)NIKE輕量慢跑腰包NRL03

nike.JPG         

當初會買腰帶是覺得如果要練習長距離的LSD時

需要放錢、卡片及鑰匙,剛好出的這一款是我最喜歡的螢光色

(女生買什麼都有藉口)

這個腰包容量超大,裡面總共還有三個夾層

把我所有東西連手機都一起放進去都不是問題

(曾經放過五張卡片、錢、鑰匙、手機,竟然還可以塞的下兩支手機不是問題)

但缺點就是放太重的話跑步起來會晃啊晃(廢話)

所以還是放東西還是盡力而為就好。 

124477.jpg

第一次LSD,應該把腰包放在衣服裡面才不會怪怪的,小朋友不要學姐姐醜醜的喲。 

10325352_734315133291273_3103659757585709699_n.jpg

以上三種小物是小毛真心喜歡跑步必備的物品

並無任何廠商邀稿及利益關係喔

喜歡的話請幫我按個"讚"支持一下 :D

想看更多"小毛"文章請按↓↓↓

http://www.sportsv.net/articles/11404

NIKE、Adidas、Champion、Shock Absorber、迪卡儂運動內衣大比拼
夏日跑步防曬小物大公開,一起成為白皙運動女孩!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薛小毛 的頭像
    薛小毛

    薛小毛的運動日誌

    薛小毛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